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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行研究报告:东方证券-新税法实施条例是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行业的重大利好-071218

行业名称: 交通运输行 股票代码: 分享时间:2007-12-18 15:44:57
研报栏目: 行业分析 研报类型: (PDF) 研报作者: 陆从珍
研报出处: 东方证券 研报页数: 6 页 推荐评级: 中性
研报大小: 301 KB 分享者: ja****3 我要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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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  2007  年12  月1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正式公布。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我们重点关注其中对所得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范围和办法所做的解释。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条例》明确了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的税收优惠方法。
􀁺  《实施细则》明确了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中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等项目,其投资经营所得,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税。
􀁺  尽管《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尚制定发布,但可以预期,对于交通基础设施行业的许多公司,2008  年1  月1  日开始实施的新税法构成实质性的利好,将有效降低企业所得税额。
􀁺  我们对行业进行了梳理,整理出了新建、在建项目众多的公司,这些公司将可能得益于新税法的实施:
港口:天津港、日照港、营口港、上港集团、锦州港
机场:上海机场、白云机场
高速:深高速、中原高速、福建高速、山东高速
铁路:广深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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