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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层连续推出三大利好政策稳定市场】
7月1日晚间,监管层连续推出三大利好政策:提前发布券商两融业务管理办法、拓宽券商融资渠道、降低A股交易结算收费。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其中,修改后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取消投资者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追加担保物且追保后维持担保比例应不低于150%的规定,允许证券公司与客户自行商定补充担保物的期限与比例的具体要求,同时不再将强制平仓作为证券公司处置客户担保物的唯一方式。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两融管理新规出台 券商可自主确定强平线
证监会7月1日晚间发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步发布《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此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建立融资融券业务逆周期调节机制,合理确定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允许融资融券合约展期,优化融资融券客户担保物违约处置标准和方式。同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答记者问表示,证监会采取两举措扩大证券公司融资渠道。
证监会表示,为促进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此次主要修订了以下内容:
一是建立融资融券业务逆周期调节机制。借鉴境外市场经验,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证监会建立健全融资融券业务的逆周期调节机制,对融资融券业务实施宏观审慎管理。证券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对保证金比例、标的证券范围等相关风险控制指标进行动态调整,实施逆周期调节。同时要求证券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对各项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动态调整和差异化控制。
二是合理确定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将融资融券业务规模与证券公司净资本规模相匹配,要求业务规模不得超过证券公司净资本的4倍。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证券公司,可维持现有业务规模,但不得再新增融资融券合约。截至5月底,全行业净资本0.97万亿元,据此测算,全市场融资融券业务规模还有增长空间。
三是允许融资融券合约展期。在维持现有融资融券合约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新增规定,允许证券公司根据客户信用状况等因素与客户自主商定展期次数。
四是优化融资融券客户担保物违约处置标准和方式。取消投资者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追加担保物且追保后维持担保比例应不低于150%的规定,允许证券公司与客户自行商定补充担保物的期限与比例的具体要求,同时不再将强制平仓作为证券公司处置客户担保物的唯一方式,增加风险控制灵活性和弹性。
证监会发布两条扩大证券公司融资渠道举措
7月1日晚间,证监会发布两条扩大证券公司融资渠道举措,一是根据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前期有20家证券公司开展了发行短期公司债券试点,效果较好,因此,证监会1日决定,试点扩大到所有证券公司,允许其通过沪深交易所、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等交易所发行与转让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
二是根据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允许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业务,进一步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确保证券公司业务稳步开展。
调降A股交易结算相关收费标准
7月1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经研究,拟调降A股交易结算相关收费标准,自8月1日起实施。具体如下: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收取的A股交易过户费由目前沪市按照成交面值0.3‰双向收取、深市按照成交金额0.0255‰双向收取,一律调整为按照成交金额0.02‰双向收取。
按照近两年市场数据测算,降幅约为33%。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抓紧完成相关准备工作,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