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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方正泰阳-有报天天读-080507

股票名称: 股票代码: 分享时间:2008-05-07 10:14:40
研报栏目: 机构资讯 研报类型: (DOC) 研报作者:
研报出处: 方正泰阳 研报页数: 8 页 推荐评级:
研报大小: 152 KB 分享者: hxy****14 我要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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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日前,中国证监会针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发布了两备忘录,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重大事件间隔期、股份来源、如何提取激励基金以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等细节问题进行明确,以防止有关利益输送行为。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这表明今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审核将更加严格。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备忘录明确了股权激励对象,即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为确保上市公司监事独立性,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上市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同时,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原则上不得成为激励对象。除非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且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另外,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在股权激励与重大事件间隔期如何衔接问题,备忘录要求,上市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期间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毕后30日内,不得推出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上市公司提出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动议至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30日内,上市公司不得提出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至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0日内,上市公司不得进行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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