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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运输行业研究报告:中银国际-航空运输行业:国家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和二季度国内航空燃油综合采购-100401

行业名称: 航空运输行业 股票代码: 分享时间:2010-04-01 14:30:59
研报栏目: 行业分析 研报类型: (PDF) 研报作者: 杜建平
研报出处: 中银国际 研报页数: 0 页 推荐评级:
研报大小: 32 KB 分享者: ski****er 我要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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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民用航空局印发通知,公布了新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新的单位收取率由0.00002908  下调3.1%至0.00002818,执行时间自2010  年4  月1日至2011  年3  月31  日。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调整后,燃油附加最高标准计算公式为:
        800  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最高标准
        =  0.00002818×(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4140)×800800  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最高标准
        =0.00002818×(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4140)×1500同时,二季度国内航空燃油综合采购成本价每吨下调10  元人民币至5,200  元/吨。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二季度国内航空燃油平均加注价约为5,620  元人民币/吨。
        以调整后的燃油附加费计算公式和二季度油价计算,航空公司向国内旅客收取的燃油附加费最高标准,800  公里以下的仍为20  元/航段,800  公里以上的则由50  元/航段下调为40  元/航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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