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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名称: | 股票代码: | 分享时间:2013-10-25 09:19:47 |
研报栏目: 晨会早刊 | 研报类型: ![]() | 研报作者: 郭颖 |
研报出处: 申银万国 | 研报页数: 31 页 | 推荐评级: 无 |
研报大小: 640 KB | 分享者: wpk****gw | 我要报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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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效果有限,“盘活存量”值得期待--—对北京自住型商品住房政策的点评
10月23日北京出台自住型商品住房政策,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售价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住房价30%左右,符合限购政策家庭可购买,五年内不可转让,五年后转让30%差价交政府。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要求今年底前完成不低于2万套供地。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评论:政府以“增加供给”调控房价的立场明确,但计划完成难度较大,控房价效果恐有限,对开发商整体弊大于利。1)供地瓶颈难以突破,完成计划存在较大难度,并可能因挤压了商品房供地而进一步加剧商品房价格上涨的压力。北京政府要求金年内供应2万套自住型商品住房土地,明年计划供应5万套。若按此计划,明年供应的自住型商品住房土地相当于12年北京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的35%,相当于北京11-12年住宅用地供应建面的68%。如此大的住宅供应量,单靠政府增加卖地规模,或在原有卖地指标中腾挪,难度非常大。而若果真实现这一供地规模,则必将对普通商品房供地形成严重挤压,进一步加剧商品房价格上涨的压力。
从而在增加自住型商品住房供地与抑制商品房价格上无法两全。2)分配环节存在巨大寻租空间。由于房价比市价低30%,建成后定向出售,且5年后可转让获得收益(差价30%交政府),因此对企业或个人购买资格获取的环节,存在巨大的寻租空间,具体推行方法有待观察。3)对开发商而言,整体是弊大于利。一方面,自住型商品住房的土地供应增加,由于价格非市场化,必然会压缩开发商的利润空间;另一方面,商品住宅供地受到挤压,未来商品住宅的地价和房价均会上升,开发商利润率可能变化不大,但销量将受到土地供应约束,因此整体对开发商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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