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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宝城期货-宏观策略早报-130207

股票名称: 股票代码: 分享时间:2013-02-08 07:49:48
研报栏目: 期货研究 研报类型: (PDF) 研报作者: 高芸,邓萍,李侍璋
研报出处: 宝城期货 研报页数: 74 页 推荐评级:
研报大小: 2,727 KB 分享者: lua****ihe 我要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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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交易清淡芝加哥商业交易所上季度盈利同比降78%】
        周二(2  月5  日),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公布的财报显示,由于交易仍然清淡,上季度盈利同比下跌78%至1.67  亿美元,合每股50  美分。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财报显示,当季营收下降10%至6.61  亿美元,市场数据和信息服务营收下降25%至7930  万美元。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2012  年第四季度CME  平台日均合约交易量1020  万宗,同比下降13%。交易量下降导致清算和交易费收入下降9%,不过平均每宗合约交易费率上涨2%至83  美分。
        【发改委:各地煤矿企业规模门槛已定最低30  万吨/年】国家发改委、能源局2  月4  日发布了其共同编制的《煤炭产业政策》(修订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在产业准入方面,修订稿提出,山西、内蒙古、陕西北部等地区煤矿企业规模应不低于300  万吨/年,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等省(区、市)煤矿企业应规模不低于30  万吨/年,其他地区煤矿企业规模不低于60  万吨/年。
        此外,山西、内蒙古、陕西等省(区)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20  万吨/年。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市)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15  万吨/年。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等省(区)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9  万吨/年。其他地区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30  万吨/年。“十二五”期间禁止新建30  万吨/年以下高瓦斯矿井、45  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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