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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下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问题解答第14 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低资本》,降低最低资本要求,13 年Q1 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起执行。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评论
1. 行业重大利好。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我们在12Q3 季报总结《秋冬平淡过,蛰伏待春归》中提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配套措施的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就是“大病医保为1 年期人身保险业务,最低资本的计算适用非寿险保障型业务最低资本评估标准,即Max (最近会计年度公司自留保费减营业税及附加后1 亿元人民币以下部分的18%和1 亿元人民币以上部分的16%, 公司最近3 年平均综合赔款金额7000 万元以下部分的26%和7000 万级以上部分的23%),考虑到大病医保实施的预期保费规模、较高的最低资本要求比例以及各险企今明两年的利润压力,我们判断参与的积极性总体不高。”目前降低最低资本要求,一方面会吸引更多的寿险企业参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另一方面有利于缓解主要市场参与者的最低资本和利润压力。
2. 大病保险属性和归类未变,计算细则复杂,但原则为降低最低资本要求。
从解释文件我们可以得知,大病保险仍为1 年期人身保险业务,即短期险,计算最低资本仍归属“非寿险保障型业务、非寿险投资型业务风险保费部分或短期人身险业务”,因为长期人身险业务最低偿付能力额度为下述两项之和:1) 投资连结类产品期末寿险责任准备金的1%和其他寿险产品期末寿险责任准备金的4%;2) 保险期间小于 3 年的定期死亡保险风险保额的0.1%,保险期间为3 年到5 年的定期死亡保险风险保额的0.15%,保险期间超过5 年的定期死亡保险和其他险种风险保额的0.3%。在统计中未对定期死亡保险区分保险期间的,统一按风险保额的0.3%计算。
计算细则复杂,但原则降低最低资本要求。计算框架见下图,其中(8)仅仅适用于经营该类业务已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