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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方正证券-有报天天读-080626

股票名称: 股票代码: 分享时间:2008-06-26 13:57:40
研报栏目: 机构资讯 研报类型: (DOC) 研报作者:
研报出处: 方正证券 研报页数:   推荐评级:
研报大小: 112 KB 分享者: 月****桥 我要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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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出公告明确,今年11月30日后,对于治理结构尚存在未完成整改事项及其他公司治理问题的上市公司,证监会将不再受理其股权激励及再融资申请。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对于已受理申请材料的,将在审核过程中予以重点关注。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在昨日公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 号》中,证监会提出,2007年在上市公司中开展的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暴露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一些普遍问题,如:上市公司因控股股东越位干涉而导致的独立性缺失;独立董事职责不明、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运作流于形式等。  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证监会决定在巩固2007年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成果的基础上,把该项活动继续推向深入。所涉三项重点工作包括: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巩固上市公司清欠成果,建立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故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查处、惩罚力度;强化上市公司敏感信息内部排查、归集、披露机制,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对于今年深化专项活动的几个重要时限,证监会提示,上市公司应在今年7月20日前,对截至6月30日公司治理整改报告中所列事项的整改情况进行说明,并以董事会决议形式通过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具体内容包括:限期整改问题是否在限期内完成整改,未完成的原因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包括对整改责任人的惩罚措施);持续改进性问题的整改效果及公司下一步的改进计划。上市公司应将公司治理整改情况说明报送当地派出机构审查,无异议后方可通过交易所网站公告。此外,上市公司应于2008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公司治理整改报告所列全部事项的整改工作。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各地派出机构将通过约见整改责任人谈话提醒、下发监管关注函、以书面形式进行内部通报批评、通报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等措施,督促公司切实整改。对于上市公司对承诺整改事项拒不整改且无正当理由的,证监会将对公司及相关整改责任人处以责令改正、记入诚信档案、通报批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市场禁入等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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