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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行业研究报告:日信证券-煤炭行业:发电用煤价格实行临时价格干预点评-080620

行业名称: 煤炭行业 股票代码: 分享时间:2008-06-20 16:46:38
研报栏目: 行业分析 研报类型: (PDF) 研报作者: 任宪功
研报出处: 日信证券 研报页数:   推荐评级:
研报大小: 156 KB 分享者: MC0****51 我要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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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1、此次对煤价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是在成品油、电力价格调整的同时采取的措施,其目的是考虑到“这次成品油、电力价格调整会对发电用煤价格产生拉动作用”,“防止煤、电价格出现轮番上涨”,“以促进煤、电行业以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稳定和健康发展。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2、此次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只针对发电用煤,不涉及炼焦用煤。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相应地,对以生产焦煤为主的西山煤电、金牛能源、开滦股份和平煤天安影响较小;对电煤生产企业而言,重点合同煤占比较高的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如中国神华08年重点合同占比为80%左右、中煤能源08年重点合同占比为75%左右),其煤炭销售只有较小的比例是采用市场价格,受此次临时价格干预影响较小;而对于重点合同煤占比较低的煤炭企业(如兖州煤业只有约三分之一左右的电煤销售采用重点合同方式,其余按市场价格销售),则其盈利受此次限价影响较大,不过此前山东、湖南、陕西已采取对电煤的限价措施,对于位于山东的兖州煤业影响此前已经存在。
3、此次临时价格干预的背景是国内煤炭市场价格在08年以来大幅走高,尤其是近1个多月来市场价格快速上涨。秦皇岛大同优混(6000  大卡)连续6周创出新高,自5月12日的680元/吨至6月19日的900元/吨,在一个多月内涨幅高达32.35%,较上年同期提高约84%。
4、此次临时价格干预明确指出:“全国煤炭生产企业供发电用煤,包括重点合同电煤和非重点合同电煤,其出矿价(车板价)均以2008年6月19日实际结算价格为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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