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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与石化行业研究报告:海通证券-石油与石化行业:液体石油产品开征消费税-130104

行业名称: 石油与石化行业 股票代码: 分享时间:2013-01-04 14:30:20
研报栏目: 行业分析 研报类型: (PDF) 研报作者: 邓勇
研报出处: 海通证券 研报页数: 5 页 推荐评级: 增持
研报大小: 175 KB 分享者: 每一天****快乐 我要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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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自2013年1月1日起,液体石油产品开征消费税:  
        根据国税总局47号文(《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自2013年1月1日起,纳税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产加工的在常温常压条件下(25℃/一个标准大气压)呈液态状(沥青除外)的产品,按以下原则划分是否征收消费税:(1)产品符合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和燃料油征收规定的,按相应的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和燃料油的规定征收消费税;第(1)项规定以外的产品,符合该产品的国家标准或石油化工行业标准的相应规定(包括产品的名称、质量标准与相应的标准一致),且纳税人事先将省级以上(含)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相关产品质量检验证明报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的,不征收消费税;否则,视同石脑油征收消费税。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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