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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行业研究报告:中银国际-证券行业:证监会拟扩大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投资品种-121101

行业名称: 证券行业 股票代码: 分享时间:2012-11-02 15:19:01
研报栏目: 行业分析 研报类型: (PDF) 研报作者: 袁琳,姚峣
研报出处: 中银国际 研报页数: 4 页 推荐评级:
研报大小: 904 KB 分享者: sha****87 我要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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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证监会于10  月31  日晚发布公告,就修订《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征求意见稿中对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投资标的给予了一定程度的放宽。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证监会对于证券公司的《自营清单》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证券公司自营品种增加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证券;并将境内银行间市场交易的证券,由部分允许扩大为全部允许;对于金融机构柜台交易的证券,由仅限于证监会批准或者备案发行的,扩大到金融监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或者备案发行的,即将银行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纳入范围。同时,首次规定拥有证券自营业务牌照的证券公司可以投资金融衍生品,没有牌照的证券公司则仅可以通过金融衍生产品来进行套期保值。
        今年  1-3  季度,上市券商投资净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合计120.01  亿元,占上市券商前三季度总收入的25.7%,自营业务的收入成为上市券商除经纪业务外的第二大收入来源。一直以来证券公司的自营投资品种主要以股票、债券和票据为主。此次监管机构对于证券自营品种的放宽,使得证券公司在自营风格上更加多样化,投资选择更多,特别是在市场不景气的时候,可以通过更灵活的投资组合一定程度上规避市场下跌所带来的风险。目前全部上市券商均拥有自营业务牌照,这也意味着今后这些上市券商的自营部门均可以参与金融衍生产品的投资,不久的将来上市券商将可以为投机、套利和对冲风险等目的参与金融衍生品的交易。但是,由于金融衍生产品具有高杠杆性的特点,因此也给上市券商的风险监控能力带来了更大的挑战。总体讲我们认为这次扩大券商自营业务投资品种给上市券商带来利好,同时我们维持对行业板块的中立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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