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昨日财政部出台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对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和微型计算机等5 类产品(以下简称"四机一脑")生产者和进口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征收基金,基金征收标准7 元-13 元/台;同时规定对处理企业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给予定额补贴,基金补贴标准为35 元-85 元/台。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以上办法规定自2012 年7 月1 日起执行。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简要分析与评论: 办法旨在促进回收处理业"阳光规范、良性长效"发展。我国作为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与消费大国,实现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网络化回收、集中化处理、规模化利用",是当下我国大力扶持发展固废综合利用与建设城市矿产基地的必由之路。此前,由于我国尚未建立有效的回收处理机制,报废淘汰的电器电子产品流向分散,绝大部分没有进入正规处理企业拆解处理,而是由个体手工作坊拆解,采用露天焚烧、强酸浸泡等原始落后方式提取贵金属,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及低效率低附加值的回收利用。
初步测算处理基金补贴年规模达12 亿元左右。截至2011 年底,我国"四机一脑"的社会保有量已达17.7 亿台,其中电视机约为5.2 亿台,电冰箱约为3 亿台,洗衣机约为3.2 亿台,空调器约为3.3 亿台,计算机约为3 亿台;而我国每年"四机一脑"的废弃量达数千万台。按目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约80%的拆解处理率、综合平均补贴基金60 元/台测算,预计我国废弃电器电子处理基金补贴规模达12 亿元左右。按各省约2-4 家具备回收处理资质企业统计,目前全国约有60 家拆解处理企业分享12 亿元/年的补贴基金。
回收处理领先企业将重点受益。此次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 能够获取补贴的对象必须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并列入各省(区、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的企业,并要求合理控制给予基金补贴的处理企业数量,选择具有一定规模、设备先进、管理规范的处理企业给予补贴。通过每台35-85 元的处理基金补贴后,回收正规军在保障获得合理盈利后,将大幅提升较个体游击队的回收价格竞争力。我们认为,具备"回收体系网络、技术装备领先、运营管理规范、处理规模优势"的回收处理领先企业,有望重点受益基金管理办法执行后回收处理业的"阳光规范、良性长效"发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