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2 日,工信部发布《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中同时公布了《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及考核要求》、《汽车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条件及考核要求》、《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准入申请书》等相关文件。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6 月1 日。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意见稿》准入条件要求低于市场预期
《意见稿》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重在规范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的准入条件,保障专用校车生产一致性,并提高专用校车产品的安全性能。
我们认为,《意见稿》对专用校车生产企业的准入门槛设置总体低于市场预期。《意见稿》主要强调企业规模及生产能力、产品研发能力、产品符合性、一致性等内容。硬性要求包括“企业前三年的客车(含底盘)产销量累计不低于3,000 辆,或者大中型客车(含底盘)产销量累计不低于1,000 辆”,目前国内达到这一要求的客车企业共有32 家。
对于已按《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通过商用车生产企业准入考核的客车企业以及大型汽车企业集团的下属企业,将简化考核内容和准入条件。我们预计,国内主要的客车生产企业及大型汽车集团基本都能够达到专用校车准入条件。
另外,《意见稿》将校车分为轻型专用校车和大中型专用校车,其中轻型专用校车为车长在5-6 米;大中型专用校车是车长在6-12 米。我们认为,6 米以下轻型校车纳入校车产品体系,将导致部分轻客企业能够顺利进入校车市场,不仅使大中客企业受益。
政策密集出台,龙头企业仍将受益
4 月以来,国家已先后出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等校车政策,本次工信部又公布《意见稿》,密集出台的政策显示出国家对专用校车市场的高度重视。
截至目前,共有48 家客车生产企业的224 款专用校车车型通过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专用校车市场竞争已日趋激烈。我们认为,部分已上目录的小型企业未来可能无法达到新的准入条件,政策正式执行后,有利于维护专用校车市场产品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