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公司此前于07 年10 月16 日,与全球领先的有线网络运营商LGI 和投资公司PRCVP 签署了《关于成立合资企业的框架协议》,三方约定“协议”的终止期限为90 天内各方签署最终协议或逾期放弃签署。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但鉴于上述框架协议已到终止日期,各方均希望延长框架协议的规定期限,于近日签署了《补充协议》,将终止期限往后顺延了三个月(4 月15 日)。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点评
1、 我们在前期调研简报《短期压力隐现,不改长期投资价值》(12/28/07)报告中,对合资公司成立时间推迟已有预期。在目前广电与电信业务还不能相互涉足的大政策背景下,歌华成立合资公司用于拓展个人宽带上网及IPTV 业务,还是存在比较大的政策限制。但从签署的《补充协议》可看出,三方对于共同合作开发该市场均抱有极大的期望与热忱。
2、 从08 年起,北京仅有《欧洲足球》和《高尔夫》两大付费频道进行市场推广销售,可以看出,在北京2008 奥运日益临近之时,歌华将更多扮演公益性角色,而淡化其市场化经营,并将担负起信息安全传输的政治重任。
3、 因此,我们之前预期2008 年公司极具增长潜力的付费业务及个人宽带上网业务,均将推迟运营,奥运会之前,可能缺乏新增业绩增长点和外在刺激因素,这将使08 年业绩增速放缓。有鉴于此,我们下调08~10 年的业绩分别为0.50 元、0.60 元、0.90元,给予歌华“推荐-A”的投资评级。
4、 公司最大的投资价值在于依托具有垄断优势的网络资源及地域优势,通过构建开放的数字产业平台提升其网络价值,并最终由单一的节目内容传输商发展成数字电视家庭多媒体终端和有线网络社会信息化平台的综合信息服务商。我们认为如市场因合资公司进程受阻,而出现过度反应的话,对于长期价值投资者来说,正是绝佳的进入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