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 7 年期Shibor 浮息债11 国开36 与7 年期定存浮息债11 国开37 可在第1年末和第2 年末按照面值1:1 的比例相互转换,其本质是两支债均含有第1年末和第2 年末将浮息基准利率转换为对方基准利率的互换选择权。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从定价角度来看,Shibor 浮息债11 国开36 实际上含有在第1 年末由Shibor 债转为定存债以及在第2 年末由定存债转回Shibor 债的双重互换选择权,以及在第1 年末不实行Shibor 债转为定存债情况下到第2 年末再将Shibor 债转为定存债的另外一项选择权,而且由于以上双重选择权和另外选择权具有互斥关系,因此Shibor 浮息债11 国开36 所含互换选择权价值可在以上双重选择权与另外选择权中按孰高原则确定,11 国36 的含权发行利差即为单纯7 年期Shibor 浮息债发行利差扣减按孰高原则确定选择权费用后所得利差结果。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相类似的,11国37 的含权发行利差即可按单纯7 年期定存浮息债发行利差扣减按孰高原则确定选择权费用后所得利差结果。
对两种浮息债发行利差以及Shibor 与定存利率之间利差进行双重比较,未来互换选择权的主要获利机会体现在Shibor 债向定存债转换方面。综合估算第1 年末Shibor 债转定存债选择权的合理估值约为6BP-9BP,第2 年末Shibor 债转定存债选择权的合理估值约为9BP-12BP,同时第1 年末及第2 年末定存债转Shibor 债选择权的价值基本均可忽略不计。
我们认为单纯7 年期Shibor 浮息债合理发行利差不应低于零值,同时按孰高原则取得实际选择权费用在9BP-12BP,则11 国开36 的合理含权发行利差可确定在-5BP 至-10BP;11 国开37 的合理含权发行利差可直接比照单纯7 年期定存浮息债确定,按目前市场情况约为65BP-70BP。
在具体申购策略上,由于目前单纯Shibor 浮息债成交在负利差状态,我们认为该负发行利差不具有长期合理性,即目前Shibor 债投资价值偏低,也因此其未来转换为对手券的行权价值则处于更高状态,且其中第2 年末行权价值要更高于第1 年末行权价值。同时目前单纯定存浮息债发行利差高于历史均值水平,因此定存浮息债投资价值相对突出,也因此其未来转换为对手券的行权价值则处于基本可忽略不计状态。
按以上合理估值计算,11 国开36 发行利差低于11 国开37 约70BP-80BP,由于目前3M_Shibor 高于1 年期定存利率130BP 以上,则在1 年后3M_Shibor与1 年期定存利率之间利差缩窄至50BP 以下才能发生11 国开36 与11 国开票面利率基本持平,因此一方面11 国开36 具有首年内票息有望持续高出11国开37 的优势,另一方面11 国开36 又具有在第1 年末转为11 国开37 的较高行权现实可能,从套利角度考虑持有1 年11 国开36 再转为11 国开37 应优于从头至尾持有11 国开36 或11 国开37,因此在以上含权利差合理估值以及相应首年票息比较优势和未来行权基本方向角度,11 国开36 可更多被视为为第1 年Shibor 债和后6 年定存债的组合,在此组合债考虑下其Shibor 债的意义被淡化,并且首年票面利率有望与定存债靠拢,不排除其发行利差直接定位在-30BP 甚至更低水平以体现其实际更接近定存债的定位。
综合预计11 国开36 合理含权发行利差在-10BP 以内,但在该债主要可参照定存债定位情况下,其发行利差可能进一步低于合理含权利差并更加减弱其实际投资价值。11 国开37 主要可直接参照单纯定存浮息债定价,其合理发行利差可定位在65BP 至70BP。结合发行利差及浮息基准利率水平对比,我们认为目前定存浮息债投资价值总体高于Shbior 浮息债,并且尽管11 国开37 行权价值很小,但也聊胜于无,因此11 国开37 投资价值总体优于11 国开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