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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方正证券-今日投资-060728

股票名称: 股票代码: 分享时间:2006-07-28 09:36:53
研报栏目: 机构资讯 研报类型: (PDF) 研报作者: 华欣
研报出处: 方正证券 研报页数: 4 页 推荐评级:
研报大小: 33 KB 分享者: gu****u 我要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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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发改委:宏观调控存在一定难度  三季度将见效
        国家发改委昨日发布报告认为,随着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并发挥作用,三季度投资加快增长的势头会有所减缓,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将下降为28.5%,GDP增长10.8%,经济增长将在高位趋稳。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报告还预计,三季度经济仍将处在"温和"的通胀压力之中,CPI将上涨1.7%。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报告认为,居民消费预期总体稳定,消费结构升级也促进了消费需求扩大。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农村市场销售显著加快,农村和城市销售增幅差距缩小,这些都为消费继续较快增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报告进一步分析,下半年,随着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各地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措施落实到位,中低收入居民的消费能力增强,将带动市场销售继续趋旺。
        证监会发布通知  投资者保护基金缴纳细节明确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沪深交易所在风险基金分别达到规定的上限后,应将自2005年7月1日以后产生的交易经手费的20%划入投保基金公司指定的账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各主承销商应将自2005年1月28日以后产生的申购冻结资金利息收入划入投保基金公司指定的账户。
        根据《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和有关通知规定,沪深交易所应在风险基金分别达到规定的上限后,将交易经手费的20%纳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发行股票、可转债等证券时,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收入应纳入保护基金。
        《通知》规定,沪深交易所在风险基金分别达到规定的上限后,应当在每季后10个工作日内将交易经手费的20%划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护基金公司)指定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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