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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国信证券-房地产行业点评-071203

股票名称: 股票代码: 分享时间:2007-12-03 13:23:29
研报栏目: 投资策略 研报类型: (PDF) 研报作者: 方焱
研报出处: 国信证券 研报页数: 7 页 推荐评级:
研报大小: 191 KB 分享者: 冲****霄 我要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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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本《办法》的发布和实施符合市场预期。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一直以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争议较多,主要集中在分配和管理上,该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享受不到;从去年二次房地产调控开始,中央再三强调”要加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但一直没有具体的细化措施,或原有措施漏洞较多,11  月中财政部发布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2008  年1  月1  日起实施),所以,落实有关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办法在预期之中。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本《办法》主要精神:(1)、单套建筑面积60  平方米左右,规划、布局、配套应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要求;(2)、土地来源为划拨方式供应;(3)、申请条件:具有当地城镇户口、无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困难标准的低收入家庭;(4)、拥有方式: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  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满5  年,如转让,应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5)、单位集资房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
          与2004  年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不同之处。和2004  年颁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477  号)相比,  本《办法》对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要求更严格:(1)原《办法》中经济适用住房面积“可分为80  平方米左右、60  平方米左右的中小套型”,而本《办法》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  平方米左右;(2)明确规定供应对象为“具有当地城镇户口、无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困难标准的低收入家庭”,其中所谓的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而非“面向中产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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