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1.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黄湘平指出,应当从法律法规、分级管理、资格认证、风险防范等多个方面构建我国证券经纪人制度,细分证券交易需求,按照价值发现、价值实现和价值增值三个环节,延伸证券经纪业务的产业链条,走内涵式的发展道路。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2. 由于外资券商在资本规模和业务产品经验等方面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相关合资券商的设立,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目前券商的竞争格局。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未来中国证券行业的竞争态势,很可能会形成国有大型券商和合资券商两足鼎立的格局,而中小型券商,要么走细分市场、差异化竞争的道路,要么则将会被逐步淘汰出市场。
3. 中国证券业协会此次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等单位共同拟定专业评价的内容与标准、工作程序和机制,并适时开展证券公司专业评价工作,主要是为了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进行分类提供部分的分类依据。
4.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通知,凡经被撤销、关闭证券公司清算组同意,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经营权及相关权益已发生转移的营业部,自资产转让协议权益约定之日起,不再由原证券公司(或清算组)汇总纳税。
5. 统计显示,10 月份市场的股票、基金、权证交易金额较9 月份又有所下降,仅高于1-3 月份的成交水平。日均成交方面,为年内第六高月份。在总成交金额和日均成交金额持续下降的同时,券商经纪业务的行业集中度在10 月份继续上升,为年内的最高水平。
6. 根据WIND 的统计,10 月份IPO、增发和配股合计募集资金金额为1183.51 亿元,较9 月份有明显的下降,但从全年来看,仍然是募集资金金额第二高月份。
7. 自2007 年年初以来,仅有6 家券商的7 只集合理财产品发行,与此同时,还有4 只集合理财产品已于年内到期,这使得目前市场上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存量数量仅有25 只,而这些产品又只属于14家创新类券商,目前获得创新类资格的券商共有29 家,说明有超过一半数目的创新类券商目前没有集合理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