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8 月5 日发布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新政)规定,调整保险资金投资股票上限为20%,首次明确保险资金投资无担保债、不动产、未上市股权等新领域的投资比例上限分别为20%、10%和5%,保险资金不得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此次新政的特点概述如下:(1)正式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由单一投资于资本市场,向实体领域投资延伸。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2)扩大权益类投资比例,扩宽险资灵活配置空间。
●自2004 年以来,中国保监会一直努力放开险资投资渠道。最初,保险资金只允许银行存款、购买债券。2004 年,可以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股市,2005年保险资金可以独立席位直接进入股市。投资比例上限是5%,后调整为10%。新政提高到20%.
●对实体经济领域,如不动产和基础设施项目,正式规定险资可以直接投资,并规定了10%的较高的投资比例。
●保险资金运用新政的出台,分析其原因有:(1)上半年由于股债市场不利影响,保险资金收益率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保险资产收益和负债的匹配,保险公司需要拓宽投资范围以取得较高收益。(2)低利率还将在一定时间内持续,利差损风险突现。而且银行资金充裕,债券投资利率偏低。
股市经过大幅下跌,风险得到一定程度释放,调整股债投资结构正当其时。
●历史上,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率一直不高。从2005 年险资投资渠道放宽到可投资股票开始,保险资金收益率才有所提升,2006 年投资收益率上升为5.8%,2007 年的投资收益率达到创纪录的12.17%。可见,放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有效提高了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但目前仍低于保险发达国家。
●在保险业较发达的国家,保险资金运用几乎涵盖所有的金融投资领域,还可以以多种形式贷款、购置不动产和进行实业投资等。我国保险行业投资渠道放宽仍然是正在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