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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行业研究报告:申银万国-方案基本符合预期,综合税价改革影响偏正面-100603

行业名称: 化工行业 股票代码: 分享时间:2010-06-03 14:19:05
研报栏目: 行业分析 研报类型: (PDF) 研报作者: 俞春梅,郑治国
研报出处: 申银万国 研报页数:   推荐评级:
研报大小: 182 KB 分享者: JS****8 我要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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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事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疆原油、  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几项内容:
        (一)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二)纳税人开采的原油、天然气,自用于连续生产原油、天然气的,不缴纳资源税。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  (1)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2)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3)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对符合免征或者减征条件的,按产品销售额占其全部油气产品总销售额的比例,确定其资源税综合减征率及实际征收率。
        点评:
        资源税试点方案基本符合预期。资源税属于地方税,此次资源税率先在新疆试点一方面新疆油气资源比较丰富,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了响应国家对新疆地区建设发展的支持。新疆资源税从价计征税率为5%,此外考虑了不同的油气状况,对重油以及老油田等都给予了一定减征,综合方案基本符合我们此前预期。
        新疆资源税计征对两大公司影响微小。中石油、中石化在新疆地区原油占比均在10%以上,天然气占比非常少。新疆地区原油主要为稠油,中石油新疆油田60%左右为稠油,中石化西北公司600  万吨原油也基本为稠油,同时塔里木油田的天然气60%为高含硫气,因此大部分油气销量均能享受减征。我们综合测算,此次征收,中石油、中石化分别新增税款约25、4.5  亿元,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分别为0.01、0.004  元,影响很微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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