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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华融证券-每日晨报-100311

股票名称: 股票代码: 分享时间:2010-03-11 09:18:03
研报栏目: 晨会早刊 研报类型: (PDF) 研报作者: 姜江
研报出处: 华融证券 研报页数:   推荐评级:
研报大小: 276 KB 分享者: 风1****1 我要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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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国土部出台"19条"  房地产用地整治风暴将起(来源:上海证券报)  
      70%供地用于保障性和中小套型住房、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房地产用地出让预申请制度、实施住房用地开发利用申报制度、开展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专项检查……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出台整治房地产用地的专项文件--《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自本月起掀起一场"房地产土地调控风暴"。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通知全文近五千字,涉及五个方面,共19条,主要是落实"国11条"精神,增强土地政策参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增加保障性为重点的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促进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运行。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通知要求各地,加快编制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确保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用于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设,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严禁向别墅供地。通知要求,严格规范商品房用地出让行为,严格控制商品房用地单宗出让面积,条件具备的地方可以探索房地产用地出让预申请制度。严格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和土地出让合同管理。对用地者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土地竞买。对存在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要严肃查处。国土部明确,从2010年4月1日起,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房地产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用地者须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各地应对合同约定内容进行核验。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开工、竣工的,用地者要在到期前15日内,申报延迟原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按合同约定处理后,可通过增加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对申报内容进行约定监管。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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