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监会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这两个办法与之前已经施行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这些新规,去年就有规划稿出来,现在正式文件出台,按银监会的说法是,“初步构建和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将作为我国银行业贷款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安排,标志着我国银行业信贷管理进入新的科学发展阶段。”据说“这‘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在起草过程中,反复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充分借鉴了国际通行做法,也认真考虑了我国的实际情况”。但仔细研读这些法规后,不禁让人疑虑重重:中国银行业改革究竟往何处去?因为上述法规主要内容,都是银行作为企业管理经营应尽职能之内的本分事情,犯不着管理部门为之操心。譬如银监会表示,“鉴于目前实践中存在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等其他用途的情况,《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同时,流动资金贷款不得违规挪用。”这是规定企业从银行贷款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要知道,商业银行放贷,那也是将本求利,放贷之前,也要对企业信用资质左审右看,不是没事烧钱玩。而企业到银行贷款,无论是搞实业投资还是金融套利,那都是企业基于自身情况搞的资产配置。假如企业将自有资金用来炒股炒楼,然后自身实业经营流动资金都靠贷款,你说银行给这家企业放贷,究竟是违规呢,还是合规?银监会表示,“《流贷办法》希望通过对流动资金贷款的合理测算,做到既有效满足企业正常经营对流动资金贷款的需求,同时又有效防止因超过实际需求发放贷款而导致的贷款资金被挪用。”问题是,商业银行真的这么傻吗?这点日常经营必备常识,银行还需要银监部门如此提醒?如果这点事情,还需要提醒商业银行注意,那么中国银行还算哪门子企业?
而有些规定,仔细思索,近乎无厘头。譬如《个贷办法》要求执行贷款面谈面签制度,防止出现个人被不法分子冒名套取银行贷款,或借款人的信贷资金被他人冒领挪用。这一条,更让人无语。要知道,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如此不上路,是应该吃官司的!不能老百姓ATM机多取个几万就被判无期,而被骗子冒领贷款,银行老总却一脸无辜。
目前,银监会对新规出台的意义的解读是:“一是强化贷款的全流程管理,推动商业银行传统贷款管理模式的转型,提升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二是强调贷款合同的有效管理,明确对贷款风险要点的控制;三是倡导贷款支付管理理念,强化贷款用途管理,提高商业银行风险防范与控制能力,防范贷款被挪用风险,保护借款人合法权益;四是加强贷后管理,提升信贷管理质量;五是明确贷款人的法律责任,强化贷款责任的针对性,构建健康的信贷文化。”但任何人只要研读这些要求,可能都会觉得,这好似一家银行老总在单位年度工作总结上面的讲话,而不像监管部门的发言。“三个办法一个指引”里面细致入微的规定,让人觉得中国各大银行都是银监会领导下的事业单位。
1999年,中央成立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去剥离四大国有银行的万亿坏账,并且费尽苦心引来国外战略投资者搞上市,目的为什么?不就是希望中国银行业政企分离、走市场化改革的路子吗?不错,现在中国金融业确实处于全面管制状态,无论是利率、行业准入还是资本账户等等方面,中国银行业现在离充分竞争的自由市场经济还很远。但无论是中国经济决策者还是管理者,历年来,无论是公开表态还是内部讲话,都是希望朝着市场化改革的方向走的,没有谁说要退回计划经济时代搞政府主管。2008年底中国信贷膨胀和2010年初的信贷收缩,都是特殊时期的特殊做法,是防止经济衰退的补药和退烧胶囊,不是日常吃的大米馒头。现在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出台,让人恍惚觉得,中国银行业改革开始开历史倒车,有回到计划经济时代的可能。
最终分析结论(Final Analysis Conclusion):
银监会防止银行业系统性风险,无可非议,但起码也要注意,哪些是导致行业崩盘的因素,哪些是银行经营管理的范畴。最重要的是,银行监管还是要走市场化改革的路子,让银行更像一家企业,而非部委下属事业单位。如果真要这么走,一旦经济衰退,中国银行业可能重蹈上个世纪90年代日本银行业集体“僵尸”化的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