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1.广电取得先发优势。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1999 年所颁布的《关于加强广播电视线网络建设管理的意见》第6 条规定中曾明确划分了电信和广电的势力范围:“电信不得从事广电业务,广电不得从事通信业务”。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而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终于打破了三网融合的坚冰,“符合条件的广播电视企业可以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和部分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业务;符合条件的电信企业可以从事部分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和传输”,不仅允许有线运营商可以经营全部的增值电信业务,还允许进入部分基础电信业务。
这一点意味着广电所要求的“继续将网络公司作为自己的三产公司经营”而拒绝剥离广电网络和“作为舆论宣传部门,必须管理内容、网络一体化才能保障宣传需要”的要求得到了国务院的支持;同时广电所要求的“电信先向广电开放宽带”的要求也基本得到了支持;而工信部所要求的“广电逐步剥离广电的网络公司归工信部管理”没有得到支持;所要求的“双向融合”得到了部分支持。
2.广电运营商获准进入内容运营领域将大幅开启想象空间
我国目前现有广电运营商的发展一直都是依赖于有线电视网络的发展所带动起来的产业,它的业务发展和收入增长斜率和有线电视用户发展的增长斜率几乎一致,因此,目前的广电运营商只是处于有线电视业驱动的经济体系中的一员,并没有体现出作为信息产业的重要成员优势。
一旦广电运营商获准进入内容运营领域后,将从现在的来源单一的有线电视月租收费向多种方式的盈利方式演进。单纯的有线电视收费方式随着有线电视用户的增加发展增速逐渐趋缓,数字化成本开支却异常巨大,而随着内容运营许可权的放开,电信运营商的增长想象空间将迅速开启,电视支付/游戏/购物等增值业务都可以成为运营商的新的利润增长点。根据目前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宽带用户的ARPU 值是中国有线用户ARPU值的8倍,在业务种类同质化的情况下,多业务服务的综合定价也将趋同,对已经具备传输能力的有线网络,收入增长方面无疑将面临巨大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