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关键点:
国11条的核心内容与国务院12月14日会议的国四条一致,但是进一步细化、扩充了国四条提到的调控取向和内容。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部分内容在预期之中,比如:二套房贷首付4成及按揭利率严格风险控制。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但有相当部分内容似乎超出12月14日会议中暗含的内容或提出了更明确了调控手段,比如:市场监管手段、并可能要着手包含物业税的住房税收体系研究和推进。这将对房地产市场价格产生调整压力,不过实际影响程度有待观察。
我们认为开发商将重新、大量地转为谨慎
维持行业“同步大市-A”的投资评级。
报告摘要:
事件:
2010年1月10日,新华社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共11条。主要内容如下:一、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
(一)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切实增加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二)增加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
二、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
(三)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
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四)继续实施差别化的住房税收政策。
同时,要加快研究完善住房税收政策,引导居民树立合理、节约的住房消费观念。
三、加强风险防范和市场监管
(五)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
(六)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加强对闲置土地的调查处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和囤地、炒地行为。
依法查处在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服务中的价格欺诈、哄抬房价以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行为。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偷漏税行为的查处力度。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企业的房地产投资行为。
(七)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和商品房销售管理。
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方式和内容,
从严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面积。
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制度,加大交易资金监管力度。
(八)加强市场监测。
四、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九)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十)中央将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对中西部地区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助标准。
五、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责任
(十一)
认真落实差别化的土地、金融、税收等政策,抓紧清理和纠正地方出台的越权减免税以及其他与中央调控要求不相符合的规定。
要按照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增加有效供给、完善相关政策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