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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中银国际-转让限售解禁股起征个人所得税-100104

股票名称: 股票代码: 分享时间:2010-01-04 15:27:59
研报栏目: 投资策略 研报类型: (PDF) 研报作者: 张戬
研报出处: 中银国际 研报页数:   推荐评级:
研报大小: 35 KB 分享者: wbq****980 我要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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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12  月31  日联合发布《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通知称,股改形成的个人“大小非”股东、新老划断以后公开发行上市的个人限售股股东都须在转让股票后缴纳扣除各种费税的净收入20%的所得税。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对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我们认为此次对转让限售解禁股起征个人所得税主要是对我国个人所得税体系进行的制度完善,而并非直接针对A  股市场。短期内投资者对新政的不同解读可能加大市场波动,但市场情绪回归平静后新政策将主要通过改变限售解禁股持有人的实际减持行为而影响市场表现。其中,“大小非”股东的行为变化对二级市场表现的影响更为重要,而对于公开发行上市形成的限售股股东,税收政策的变化将主要体现在一级市场投资格局的变化。
        我们认为,新政的推出可能加快限售解禁股股东的实际减持速度。通过计算我们发现即使是在对未来收益预期为正的情况下,如果第一时间出售限售减持股并用所得同时在公开市场上相应买入,投资者所获得收益仍将大于持续持有限售解禁股。但这种股权性质的转换对市场整体供求的影响可能较为有限。另外根据中登公司的统计,截至11  月底,“大非”及“小非”累计解禁分别达到65.07%和79.08%,累计实际减持5.71%和41.27%。个人投资者相对占比较高的“小非”股东解禁已接近尾声,且其实际减持比例一直维持在较高的水平,收益兑现的冲动本来就已处高位。因此整体来说,我们认为对于A  股市场,尤其是处于解禁高潮期的2010  年,新政可能产生有限但偏于负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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