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慧博手机终端下载!
位置:首页 >> 公司调研

*ST伊利研究报告:申银万国-*ST伊利-600887-股权激励新税收政策出台,伊利高管行权纳税不受影响-090904

股票名称: *ST伊利 股票代码: 600887分享时间:2009-09-04 16:04:05
研报栏目: 公司调研 研报类型: (PDF) 研报作者: 王鹏
研报出处: 申银万国 研报页数:   推荐评级: 买入
研报大小: 153 KB 分享者: wuc****04 我要报错
如需数据加工服务,数据接口服务,请联系客服电话: 400-806-1866

【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  中国股权激励所得纳税体系建成。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截至09  年9  月,中国A  股共有93  家上市公司发布股权激励方案,其中股票期权方式61  家,股票增值权方式3  家,限制性股票方式29  家。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早前国家已制定股票期权所得计税方法,即按(行权日股价-行权价格)的价差和行权数量的乘积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本次新规定重点规范了另两类股权激励对价的计税方法:①股票增值权:按(行权日股价-授权日股价)的价差和行权数量的乘积作为应纳税所得额;②限制性股票:按股票登记日和解禁日股价的平均值和解禁股票数量的乘积、扣除被激励人所支付成本后的金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上述3  种个人所得均按“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累进税率,最高45%)。至此,股权激励税收政策的不确定性消失,完整纳税体系已建成,上市公司制定股权激励方案获得制度保障。
􀁺  伊利股份高管行权纳税不受影响,从税务总局规定来看,上述股权激励的3  种对价形式之间相互独立,性质和计税方法各不相同,不存在转换可能。对伊利股份而言,股权激励方案已明确对价形式为“股票期权”,持有人行权后所得股票不会变成“限制性股票”,即高管只需要按照“股票期权”的规定缴纳税款即可,无需再按限制性股票的征管办法重复纳税。因此,新税收规定的出台,对伊利股份高管的行权和纳税没有影响。

推荐给朋友:
我要上传
用户已上传 11,410,411 份投研文档
云文档管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反馈建议 招贤纳士 合作加盟 免责声明
客服电话:400-806-1866     客服QQ:1223022    客服Email:hbzixun@126.com
Copyright@2002-2024 Hibor.com.cn 备案序号:冀ICP备18028519号-7   冀公网安备:13060202001081号
本网站用于投资学习与研究用途,如果您的文章和报告不愿意在我们平台展示,请联系我们,谢谢!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06-1866 举报邮箱:hbzixu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