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今日公告,鉴于香港证监会认定公司控股股东广晟公司与张维仰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为免于发出全面收购要约,终止与广晟公司的定向增发。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本次终止定增,不影响广晟公司的实际控股股东地位,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原拟用募资金额投资项目,会用其他融资管道代替。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东江环保未来继续加大对固废处理的投入,增强核心业务规模及市场竞争力,拓展新的区域市场,提高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稳坐国内危废龙头,随着项目的推进,未来业绩有望高速增长。
预计公司16、17年分别实现净利润4.18亿元(YOY+25.83%)、5.67亿元(YOY+35.55%),考虑增发摊薄后EPS0.42、0.58元,当前股价对应16、17年动态PE46X、34X,给予“持有”建议;港股对应16、17年动态PE26X/19X,给予“买入”建议,目标价15.0HK$(2017年PE26X)。
定增计画回顾:公司8月份公告拟向广晟公司发行1.17亿股,每股17.07元,总计募资20亿元,其中13亿投向各地固废专案,3亿元补充流动资金,4亿元用于偿还贷款。发行完成后广晟公司持有1.77亿股,另外拥有0.61亿股表决权,合计可支配表决权比例为23.73%。
为免于要约收购,终止定增:由于张维仰将其持有0.61亿股质押给广晟公司,并承诺其对应的表决权亦归于广晟公司,根据《收购守则》,香港证监会视张维仰及广晟公司为一直行动人。若执行此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广晟公司与张维仰合计将持有超过30%的股权,广晟公司将触发全面要约收购责任。根据内地法律,两者不属于一致行动人,为免于全面要约收购,公司决定终止定增。
控股股东仍为广晟公司:随着广晟提名5位候选人当选董事入主董事会,公司16年10月11日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广东省国资委,广晟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终止定增不影响广晟公司控股股东地位。环保领域尤其是危废处置领域订单方多来自政府单位,公司转为国资控股后,有利于加强同政府层面的沟通,获得更多的专案订单。另外国资控股后有利于公司更好的从银行获得低息贷款,在未来市场扩张中,减轻财务负担,增厚业绩。
资金保障充足,不影响业务开展:截止16年9月末,公司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约19亿元,货币资金7.67亿元,另外公司拟发行10亿元的绿色债已经获得证监会审核批准,资金保障充足。此次终止发行不会对公司正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未来公司会考虑择机推出满足资金需求的再融资方案。
项目进展正常:公司集中全力发展固废业务,上半年公司获得国内首单危废处置PPP项目-泉州危废处置专案,开启了危废领域PPP大幕;另外新建、扩改项目也在稳步推进,16年四季度会有4+2的项目产能释放,包含珠海永兴盛1万吨焚烧,沿海固废3.3万吨焚烧,江西固废1.5万吨焚烧(今年四季度会进入比较好运行状态),湖北天银1万吨焚烧,惠天然3万吨填埋,江西固废2万吨填埋。
盈利预测:预计公司16、17年分别实现净利润4.18亿元(YOY+25.83%)、5.67亿元(YOY+35.55%),EPS0.47、0.64元,当前股价对应16、17年动态PE37X、27X,给予“持有”建议;港股对应16、17年动态PE26X/19X,同样给予“持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