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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中国银行-经济金融热点快评2016年第137期(总第137期):自贸区外商投资备案制推广全国,未来要加强监管-161009

股票名称: 股票代码: 分享时间:2016-10-11 17:23:46
研报栏目: 宏观经济 研报类型: (PDF) 研报作者: 马曼
研报出处: 中国银行 研报页数: 2 页 推荐评级:
研报大小: 189 KB 分享者: zf****i 我要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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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10  月8  日,发改委、商务部发布公告,将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按《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  年修订)》中限制类和禁止类,以及鼓励类中有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执行。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对此,我们有如下解读:第一,外商投资备案制全国推广是对自贸区试点经验的肯定。外商投资实行备案制,有利于提高外商投资透明度,降低外商投资成本,提升外商投资意愿。截至今年上半年,上海自贸区新增外资项目1231  个,合同外资226.72  亿美元,实到外资23.99  亿美元,分别占全市的46.1%、65.9%、27.7%;天津自贸区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112  家,增长2.6  倍,占全市59%,注册资本2511  亿元,增长2.7  倍。外商投资备案制由自贸区向全国推广,无疑是对自贸区成功经验的肯定,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营造优良的外商投资环境,进一步吸引外资企业。
        第二,外商投资领域将会进一步扩大。此次外商投资备案制的实施范围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  年修订)》为依据。自贸区的外商投资备案制虽然是以自贸区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为依据,但是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为依据,并且今年7  月国务院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  年修订)》在自贸区的实施进行调整,进一步开放多个行业领域,允许外资在自贸区内设立相应领域的独资企业。参考自贸区的经验,今后全国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领域可能会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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