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摘要:
5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主要包含原油定价机制、成品油定价机制、高油价下成品油定价机制、配套保障措施等四方面重点内容。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原油定价机制:原油价格由企业参照国际市场价格自主制定,中石油和中石化之间互供原油价格由购销双方按国产陆上原油运达炼厂的成本与国际市场进口原油到厂成本相当的原则协商确定。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成品油定价机制:国内成品油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汽、柴油价格。
高油价下成品油定价机制: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坚持和完善四个配套保障措施:在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确立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同时,完善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的机制。(1)种粮农民。当年成品油价格变动引起的农民种粮增支,继续纳入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统筹考虑给予补贴,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只增不减。(2)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林业、渔业(含远洋渔业)。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上述行业增加的成本,由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补贴,补贴标准随成品油价格的升降而增减,具体补贴办法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另行制定。(3)出租车。在运价调整前,因油价上涨增加的成本,继续由财政给予临时补贴。(4)低收入困难群体。各地综合考虑成品油、液化气等调价和市场物价变动因素,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同时,为合理调节石油涨价收入,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继续按相关规定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石油特别收益金实行超额累进从价定率征收,原油价格超过每桶40美元即开始征收,征收比率为20-40%。
明确机制有利于稳定运行: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的公布明确了成品油定价机制的细节,有利于全社会对成品油定价机制运行的正确理解,有利于供需双方对各自的经济目标作出合理决策,最终推动成品油定价机制的稳定稳定运行。
定价机制细节的公开有助于稳定投资者对石油公司的盈利预期:成品油价格在原油80美元/桶以下、80-130美元/桶及130美元/桶以上不同定价机制细节的公开,有助于投资者根据对油价波动的预期,稳定对石油公司的盈利预期。
配套保障措施有利于保障成品油调价机制平稳实施:四个配套保障措施有利于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完善了对困难群体和公益行业的补贴,通过特别收益金合理调价石油涨价收益,有利于成品油调价机制平稳实施。
投资建议与评级: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符合市场对原油及成品油定价机制的理解与预期,维持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增持-A评级。
股价催化剂:原油价格上涨及成品油价格上调。
风险提示:调价时间低于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