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观点:
从公司公告来看,公司合并后的股东名册显示,追求两年后固定收益的机构投资者锁住了绝大部分筹码,在5月6日复牌的新攀钢钢钒实际能够在二级市场交易的股份数量可能不超过十亿股。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另外,复牌后低价买入新攀钢钢钒的新股东以及补仓摊薄成本的老股东新增持股份均不能获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根据上次我们对重组后攀钢钢钒将成为矿、钢、钒、钛一体化企业,以及其各产品所占收入权重不同分别进行的估算。并根据PE和市值法对重组后的攀钢钢钒评估所对应的价格区间为5.09~5.68元,这个价格区间远远低于第一次现金选择权价格9.59 元。因此,从理论上来看,新攀钢钢钒股价应从停牌前的9.70元逐渐向公司的合理价值回归。
我们认为复牌后当天交易股价并未出现大幅下调,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博弈:
1、虽然复牌后购买的新攀钢钢钒股票没有在停牌前购买的攀钢钢钒股票所具有的“债性”,但两年后如果新攀钢股价低于第二次行权价10.55元,那么就会导致大量股东行权,这是鞍钢所不愿看到的,因为如果鞍钢愿意支付大量的现金就不会有第二次的现金选择权。这样我们就可以大胆假设两年后新攀钢的股价将会高于或至少与第二次行权价持平,这样只要存在套利空间就会有投机行为购买新攀钢的股票。
2、出售攀钢钢钒股票的股东都是具有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这部分股东出售股票是希望能够在更低的价位购回股票,从中赚取差额收益。当其发现到新攀钢的股价下跌有人购买时,担心无法在更低的位置购回股票,于是产生了惜售的心理。
3、由于存在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就存在场外资金套利的机会,因为拥有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是固定的,但如果场外资金买入一定数量的新攀钢的股份后,那可参与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就减少了。而如果到行权时股价仍低于10.55的行权价,那些具有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股东且不管在什么价位出售攀钢钢钒股票就存在将股份购回的可能。 由于各方资金的博弈导致攀钢回归其合理价值的复杂性。因此,从二级市场的操作来看,新攀钢股价在回复合理价值的过程中,可锁定目标利润选择买入时机;而拥有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则可以选择高位进行抛售。
风险提示:鞍钢无法兑现其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