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描述
近日,财政部《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财金
[2015]167号(以下简称"指引")出台。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指引》要求,拟采用PPP模式实施的项目,应在项目识别或准备阶段开展物有所值评价;现阶段以定性评价为主,鼓励开展定量评价。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政策点评
规避地方政府盲目推动PPP模式所产生的失败隐患。
PPP模式作为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危机、推动社会资本参
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的重要方式在国发[2014]45号文--《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首次提及,并在随后的诸多出台政策中予以强化,成为未来推动公益事业发展的重要依托。经过近2年的探索实践,地方政府和企业在PPP项目的洽谈和签订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截止2015年11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开推介的第一批1043个PPP项目中,已签约项目达到329个,占推介项目数量的比例为31.5%,该比例较刚推出不到10%的签约率已得到了显著提高。PPP浪潮大有席卷现有工程建设模式的大趋势。
但在前一轮PPP项目的推进中,政府多以从解决地方财政困难的角度出发来推动项目,将做不好的公共工程推向不成熟的市场,将大部分风险(主要是项目信息不对称)转移给了社会资本方,未考虑项目本身是否适用于PPP模式,埋下了PPP项目失败的隐患。 本次财政部出台该"指引",正是希望从可行性的角度对项目进行甄别。物有所值(Value for Money,简称VfM)评价首次明确了应在项目识别或准备阶段开展可行性研究,并采用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定性为主),对于"通过"的项目,可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未通过"的项目,可在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评价,仍未通过的不宜采用PPP模式。其中,定性评价指标包括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风险识别与分配、绩效导向与鼓励创新、潜在竞争程度、政府机构能力、可融资性等六项基本评价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