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新股发行新规在征询意见结束一个多月后,在2015年最后一天终于正式对外发布。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征询意见阶段,券商提交的修订意见也有部分得到了监管部门的重视,在正式稿中得到了修订。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在非预缴款时代“任性”申购、最高报价剔除比例上的修订。
元旦起IPO新规开始实施今年11月6日,适应市场逐步趋稳向好的条件和环境,为进一步增加市场活力、增强市场功能,积极稳定、修复和建设市场,证监会重新启动了新股发行工作,并同步提出了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制度、简化发行审核条件、突出信息披露要求、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建立包括摊薄即期回报补偿和先行赔付的投资者保护机制等完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措施。
证监会表示,上述改革举措得到了市场正面、积极反应。目前,因市场异常波动而暂缓发行的28家公司已完成新股发行。
为具体落实上述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措施,证监会同时提出了相应修订《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规章草案,并制定了《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于11月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上述相关规则的征询意见已于11月27日结束,经修改完善于今日正式发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证监会表示,对前期征询意见阶段各承销商递交的反馈意见,该会进行了逐条分析、研究,提出了吸收和处理意见。
据悉,征求意见期间,证监会共收到100多份书面意见和建议。很多意见建议有分析、有数据、有具体建议内容,反映出广大市场参与主体对于有效推进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责任意识和理性态度。
证监会表示,总体上看,各方面对这次改革的基本思路和重要举措比较认同,认为相关改革措施以问题为导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有利于解决巨额资金打新对二级市场产生的负面影响,有利于突出审核重点,进一步体现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有利于进一步强化中介机构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体现了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取向,是按照注册制改革的理念和方向向前迈出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