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日前正式下发《关于简化企业债券申报程序加强风险防范和改革监管方式的意见》(发改办财金[2015]3127 号),放松企业债发行要求,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和信息披露,并对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的发行进行了明确。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观点:
3127 号文是1327 号文扩容版,一脉相承。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简化发行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倒逼。主观层面是发改委原有的层层申报、转报制使得企业债发行周期过长,发行成本高,现企业直接由省级5 个工作日内转报,并减少一些非核心材料,提高了发行效率,符合国务院一直以来倡行的简政思路。客观倒逼则是来自于经济下行、40 号文后企业债发行低迷、交易所债券发行改革后规模迅速膨胀,以及供给侧改革等。对一级市场而言,企业债申报程序简化后,对激发企业发债积极性,实现一定规模放量是有推动作用,但时至年末,短期内放量不大。二级市场来看,12 月交易行情稳中整理格局不会改变,再融资风险有所降低,优质存量债务收益率有向下动力;受未来企业债供给放量影响,已处高位交易所信用债收益率继续突破受阻;城投债依然有较强的配臵需求,程序简化利于发行审批,但城投债信用差别走扩,需注重公司经营和财务层面筛选。
1.3127 号文主要简化内容
审批耗时尽可能缩短,审批权力上移。根据3127 号文,地方企业直接向省发改委提交企业债申报材料,省发改委应于5 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改委转报,债券从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转报直至我委核准时间,应在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不超过60 个工作日),其中第三方技术评估不超过15 个工作日。所以累计审批周期通常不超过35 天,情况复杂不超过65 天,较此前层层申报超过半年审核周期大大提速。
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所属企业发债及创新品种债券(包括“债贷组合”,城市停车场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养老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可续期债券等)可直接向国家发改委申报(须同时抄送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并行出具转报文件),第三方技术评估时间进一步缩减至10 个工作日。
无论是否需要省级转报,而企业债的审批权都在国家发改委层面,省级发改委预审权限实质上取消。
大大削减申报材料,申报时不再要求“提供省级发展改革部门预审意见(包括土地勘察报告,当地已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占GDP 比例的报告等)、募集说明书摘要、地方政府关于同意企业发债文件、主承销商自查报告、承销团协议、定价报告等材料,要求发行人提供和债券、偿债有直接关联的证明材料”。改为要求发行人对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收费权等与债券偿债直接有关的证明材料进行公示;纳入信用记录事项,并由征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
发债数量指标限制,将1327 号文及补充说明设定的条件进一步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