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3 月31 日,证监会发布了《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该《管理暂行办法》给出了首次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创业板推出后对市场和券商业绩的影响分析。第一,尽管从《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到正式施行还会有一定的时间,但是考虑到目前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紧迫性,创业板推进速度将提速;第二,初期,管理层对创业板发行可能较为谨慎,首年发行数量约为100 家左右,则融资规模将达150 亿元左右,以后估计年份每年约300 家左右上市融资;第三,目前,监管部门规定券商直投比例不能高于拟创业板上市企业股权的7%,否则不能作为其承销保荐人(初期直投业务年化收益率约30%左右);第四,创业板企业回报高,流通盘小,有可能吸引大量资金炒作,短期将对主板市场资金带来一定分流作用,但是整个经纪业务总量还将进一步放大;第五,我们预计,从初期对券商业绩贡献程度排序是,PE 业务、
承销业务和经纪业务;第六,我们认为中信、广发等大型券商由于资本雄厚,经纪业务额高,项目储备较多,将获益最多(但受制于业绩贡献占比较低);而未来有望获批PE 的创新型中小券商则由于业绩爆发性强而将更受市场投资者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