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慧博手机终端下载!
位置:首页 >> 债券研究

研究报告:招商证券-《项目收益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点评:发行要求继续放宽,短期影响仍需观察-150807

股票名称: 股票代码: 分享时间:2015-08-08 13:47:51
研报栏目: 债券研究 研报类型: (PDF) 研报作者: 孙彬彬,涂波,孙倩倩
研报出处: 招商证券 研报页数: 6 页 推荐评级:
研报大小: 516 KB 分享者: ale****ng 我要报错
如需数据加工服务,数据接口服务,请联系客服电话: 400-806-1866

【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事件:8月5日,发改委网站公布了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项目收益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5月15日发改委财金司关于印发《项目收益债券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的函,现简评如下:  内容摘要:    1、《管理办法》将项目收益债发行主体进一步放宽至项目实施主体或其实际控制人,对非公开发行主体存续期、盈利、净资产不做要求。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2、发行方式可公开或非公开定向发行,公开发行项目收益债交易场所扩大至交易所。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3、政策有收有放,非公开发行合格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提高至500万,并将项目收益债申报方式统一为由发改委核准。  4、《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鼓励类项目,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以及其他有利于结构调整和改善民生的项目、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项目作为项目收益债的重点鼓励项目类型。  5、放宽项目资本金来源的到位时间要求,项目资本金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足额及时到位。  6、降低项目财务效益评价的收益率指标。对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或债券存续期内财政补贴占全部收入比例超过30%的项目,或运营期超过20年的项目,内部收益率的要求可适当放宽,但原则上不低于6%。  7、专项金融债解决项目资本金,项目收益债解决项目建设运营资金,政策组合拳直击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相关投资,突显中央稳增长的决心和意图。  8、项目收益债可以作为PPP的融资方式之一,未来在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短期内稳增长还是需要企业债、专项债、PPP模式下的产业基金、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共同推进。  9、建议重点关注保障房、水利、城市管廊、燃气等领域的项目收益债。

推荐给朋友:
我要上传
用户已上传 11,410,411 份投研文档
云文档管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反馈建议 招贤纳士 合作加盟 免责声明
客服电话:400-806-1866     客服QQ:1223022    客服Email:hbzixun@126.com
Copyright@2002-2024 Hibor.com.cn 备案序号:冀ICP备18028519号-7   冀公网安备:13060202001081号
本网站用于投资学习与研究用途,如果您的文章和报告不愿意在我们平台展示,请联系我们,谢谢!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06-1866 举报邮箱:hbzixu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