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14 年11 月4 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公告了《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点评:
深圳输配电价改革的核心是规范了输配电网的收益,从而将电网传统的电量购销差价利润反哺回供电和用电企业。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方案》中明确提出,“输配电价平衡账户盈亏超过当年输配准许收入的6%,调整执行政府定价的电力用户的销售电价”,“参与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由用户或市场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自愿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电网企业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
我们认为,《方案》明确了电网企业唯一职能就是输配电量并获取稳定收益,而将此前电网统购统销职能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润完全剥离,这避免了电网企业通过输配电网自然垄断优势获取超额利润看,因为对于电价仍然处于政府管制的主体而言,输配电网上下游电价都是政府管制,从而收益是确定的,此外政府管制电价也规范了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售电主体收益的上限,因为如果市场化售电主体通过垄断配电网获取超额收益,将逼迫下游用户回归政府管制或者自建配电网(我们判断参与市场化交易的主体基本属于大型用电户)。因此我们总体认为《方案》剥离了输配电网购销电量的职能,同时将购销电价的利润反哺到电网上游的供电企业和下游用电户。
发电企业整体将会受益。根据之前披露的电改征求意见稿,将电改总结为“四放开,一独立”,及竞争性电价放开,售电端放开,调度计划放开,新增配电网放开,电力交易独立。我们认为,虽然此次《方案》只是涉及竞争性电价放开,没有明确提出其他几个方面,尤其是对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发电企业没有明确说明,但是我们认为《方案》整体对供电端有利。因为规范了电网的收益后,将消除电网针对上网电价较高的新能源发电企业的价格歧视,有利于新能与电量上网,从而提高这部分企业的盈利。而对于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大型供电主体,由于电源服务有一定的区域半径,从而大型供电企业区域内具有一定的垄断优势。市场化谈判电价不会让渡很多,而且市场化交易也有助于这些企业的电量消纳,也有利于盈利改善。
建议关注发电企业的投资机会。由于我们判断《方案》整体属于让渡输配电网的利润,因此发电企业将会获益,建议重点关注直接受益的深圳能源(000027),以及参股深圳能源的华能国际(600011),同时由于《方案》提出“广东省总结归纳深圳经验,推进改革。”因此《方案》推向全国也值得期待,因此我们也建议关注全国和其他区域性的发电龙头公司,如国投电力(600886)、长江电力(600900)、国电电力(600795)、华电国际(600027)、内蒙华电(600863)和建投能源(000600)。
风险因素:政策执行力度不达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