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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明确不救地方举债 上万融资平台改革启幕
10 月2 日,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明确,地方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国庆期间,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关于地方债管理的消息引起各界广泛关注,这不仅关乎地方政府举债偿债问题,还将影响到上万家地方平台公司的命运。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10 月2 日,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地方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
由于目前各级地方政府都成立了自己的平台公司,规模有上万家之多。有专家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长期以来担任政府融资重任的融资平台要么回归市场,要么从此退出历史舞台。
融资平台不得新增政府债务
《意见》是国务院首次发文全面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也标志着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完整制度框架基本建成。
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即解决“怎么借”、“怎么管”、“怎么还”的问题,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把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实现“借、用、还”相统一。
《意见》提到,赋予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权限,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而对过去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举债的方式,《意见》明确提出,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
最新审计报告显示,截至去年6 月底,地方政府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为10.88 万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6 万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4 万亿元。
财政部测算,如果将后两类债务按近年来政府实际代偿比例折算,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约有12 万亿元,其中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举借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超过4 万亿元。
目前,各级地方政府均成立了自己的平台公司,由于举债主体、举债程序不透明,债务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等问题,导致地方债数额每年增长的同时风险不确定。此次 《意见》出台,这类上万家的融资平台将迎来大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