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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海通证券-固定收益点评报告:评国务院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规范降低成本,不救并非抛弃-141008

股票名称: 股票代码: 分享时间:2014-10-08 11:03:09
研报栏目: 债券研究 研报类型: (PDF) 研报作者: 姜超,李宁
研报出处: 海通证券 研报页数: 6 页 推荐评级:
研报大小: 521 KB 分享者: bei****ang 我要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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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日前公开,要求地方债务要疏堵结合,分清责任,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稳步推进。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规范地方新增举债,化解存量债务风险。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1.  新增债务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举债回归政府
        过去地方政府债务举债主体众多,直接债务中政府部门和机构为主体的只占28%,全部债务中比例更低。政府直接举债相比借其他主体举债成本更低,债务期限可以更长。
        新的《意见》给地方政府举债限定了方向和渠道。第一,只能是政府举债,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第二,只能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举借,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代为举借。第三,政府举债只能是两种形式,公益性项目的资金筹措以一般债券(类似一般市政债)完成,以预算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准公益项目(不以盈利为目的,但有一定现金流)的资金筹措以发行专项债券(类似收入市政债)完成,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第四,融资平台的新增债务都不是政府性债务。意见明确表示剥离融资平台的政府融资功能,融资平台不能新增政府债务。因此,如果按照新的《意见》,未来将不存在有政府信用背书的“城投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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