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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华融证券-预算法修正案点评:适度放开地方发债,城投债偏好或上升-140902

股票名称: 股票代码: 分享时间:2014-09-02 15:22:14
研报栏目: 债券研究 研报类型: (PDF) 研报作者: 郝大明
研报出处: 华融证券 研报页数: 3 页 推荐评级:
研报大小: 292 KB 分享者: 908****zm 我要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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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事件
        8  月31  日下午,预算法修正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获通过,修正案正式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在国务院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自2015  年1  月1  日开始执行。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点评
        新预算法正式赋予地方政府适度举债的权限,并重点解决了地方政府债务“怎么借、怎么管、怎么还”三个层面的问题。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长期来看,新预算法的实施有利于政府财务体系的阳光化和风险管控;短期来看,在地方政府发债完全放开之前,城投债还将承担一部分政府融资功能,市场对城投债的偏好可能会上升。
        1、适度放开地方发债,解决“怎么借”
        自1995  年开始实施的《预算法》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为支持地方建设和经济发展,地方政府一般通过城投公司、城建公司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间接满足其资金需求。本次修正案正式为地方政府发债松绑,给予其适度举债的权力,解决了“怎么借”的问题。
        但是,新预算法也表现出了谨慎的态度,一方面国务院全权控制地方政府发债额度,并将发债主体限定为国务院能直接管理的省级政府层面;另一方面,对举债资金用途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必须是“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且“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2、地方债务纳入预算管理,解决“怎么管”
        新预算法要求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分类管理和规模控制,将地方政府的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接受地方人大、上级行政部门和上级立法机关的监督,解决了“怎么管”的问题。但是由于这项工作涉及的地域较广、政府部门较多,实际效果和全面实现的日期远近均有赖于中央和地方的推行力度。
        3、明确政府偿还责任,建立财务报告制度,解决“怎么还”对于存量债务,新预算法要求理清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在给予地方政府发债主体地位的同时,也明确了其偿还责任,解决了“怎么还”的问题。新预算法要求地方政府不得在法律规定之外以其他任何方式举借债务,以及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要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
        为此,新预算法要求建立以责权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向社会公开政府的资产负债表,引入评级。
        我们认为建立一个公开透明的政府财务体系、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可以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督管理,有效预防系统性风险。此外,在信用债违约事件频发的背景下,从法律上确立政府对部分城投债的偿还责任也有可能进一步刺激市场,提高对城投债的配置偏好。
        4、地方政府债将放量,城投债供应不会骤减
        截至目前,包括中央代发和地方政府自发在内的地方政府债券余额共计6546  亿元。而从审计署公布的情况来看,截至去年6  月,地方政府性债务大致为12  万亿元,包括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负有担保责任和救助责任的债务,财政部认为到去年底这个数据没有明显扩大。参照现阶段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长期看来,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量还有很大的上行空间,但是由于地方政府发债并未完全放开,因此短期看来城投债还将承担一部分政府融资功能,其供应量不会骤减,市场对城投债的偏好可能会上升。
        结论
        1、新预算法适度松绑地方政府举债限制,并解决了“怎么借、怎么管、怎么还”三个层面的问题。
        2、审慎对待地方政府债配额,加强监督管理,致力于建立阳光化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预防系统性风险。
        3、在地方政府发债完全放开之前,城投债还将承担一部分政府融资功能,而且政府偿还责任的确立也将增加市场对城投债的配置偏好,利好于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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