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慧博手机终端下载!
位置:首页 >> 行业分析

太阳能行业研究报告:国金证券-太阳能行业2014年日常报告:反倾销初裁符合预期,硅片确定受豁免-140726

行业名称: 太阳能行业 股票代码: 分享时间:2014-08-01 16:47:29
研报栏目: 行业分析 研报类型: (PDF) 研报作者: 姚遥,张帅
研报出处: 国金证券 研报页数: 5 页 推荐评级: 增持
研报大小: 414 KB 分享者: hnl****sl 我要报错
如需数据加工服务,数据接口服务,请联系客服电话: 400-806-1866

【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事件
        7  月25  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中国和台湾光伏产品反倾销调查的初裁结果,判定倾销行为成立,中国大陆应诉企业的倾销幅度为26%~59%(扣除反补贴重复计算影响后,对应的应缴临时税率为11%~55%),未应诉企业税率为165%,台湾地区企业中,昱晶28%,茂迪44%,其他企业36%。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征税产品对象为产自中国和台湾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和组件(不含硅片)。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具体税率及后续流程时间表详见报告后页。
        评论
        1.  初裁结果和征税幅度符合预期,硅片环节确定受到豁免;
        与我们在7  月23  日发布的《反倾销初裁前瞻》报告中预测的情况一致,中国和台湾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均在此次调查中均被裁定倾销行为成立并被处以高额临时关税。
        在对于需征税产品的认定方面,尽管没有采取此前业界猜测的以产业链环节“三选二”为原则,但中国产硅片确实是在两次双反后唯一幸存的产品。叠加两次双反的判决结果,总结而言,对于销往美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只要电池片加工或组件封装两环节中的任一个在中国或台湾完成,即属于征税对象,换言之,直接销往美国的中国产硅片、以及采用中国产硅片而在中国和台湾以外地区加工成电池组件销往美国,将无需缴税。
        2.  美国本土和日韩电池组件企业将受益,国内相关单晶硅片供应商间接受益;
        由于反补贴与反倾销的合并税率普遍在30%以上,因此中国和台湾产电池组件基本已很难在美国市场参与竞争,而美国本土晶硅光伏企业Solarworld、以及日韩企业LG、京瓷、松下等在美国的市场份额无疑将有所上升。
        由于单晶硅片生产的专业性较高,组件企业出于成本考虑大多采取外购而非自产,因此作为上述美日韩组件厂的单晶硅片主力供应商,国内单晶硅片龙头隆基股份(601012.SH)无疑将确定性间接受益。
        3.  本次反倾销初裁对中国组件企业新增影响有限,但对台湾企业负面影响较大,将加速其电池产能向单晶切换;对于中国大陆组件企业,由于此前6  月裁定的反补贴税率已较高(天合19%,尚德35%,其他27%),因此实际上无论本次反倾销裁定的税率高低,除海外建厂或寻求海外OEM  生产外,已很难向美国市场出货,所以本次反倾销裁定所带来的新增影响有限。(即使是合并税率最低的天合,其29.3%的税率也已远超其产品在美国市场原有的价格优势)
        而对于台湾企业,影响则大得多。6  月的反补贴初裁实际上是断了其为大陆企业代工电池片的路,而本次反倾销则又几乎封堵了台湾企业向美国直接出口电池组件、以及为其他地区企业代工的可能性。但正如我们在《前瞻》中所分析的,双反的影响将“加速台湾企业的电池产能由多晶向单晶转换的进程,从而拉升单晶硅片需求,对单晶硅片企业进一步形成利好”。
        

推荐给朋友:
我要上传
用户已上传 11,410,411 份投研文档
云文档管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反馈建议 招贤纳士 合作加盟 免责声明
客服电话:400-806-1866     客服QQ:1223022    客服Email:hbzixun@126.com
Copyright@2002-2024 Hibor.com.cn 备案序号:冀ICP备18028519号-7   冀公网安备:13060202001081号
本网站用于投资学习与研究用途,如果您的文章和报告不愿意在我们平台展示,请联系我们,谢谢!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06-1866 举报邮箱:hbzixu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