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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行业研究报告:海通证券-证券行业:《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启动创新-081103

行业名称: 证券行业 股票代码: 分享时间:2008-11-03 15:17:11
研报栏目: 行业分析 研报类型: (PDF) 研报作者: 谢盐
研报出处: 海通证券 研报页数: 3 页 推荐评级: 中性
研报大小: 130 KB 分享者: sno****ar 我要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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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融资融券推迟至12月以后,股指期货需要融资融券的试点成功为其推出的信心保证:第一,该《规定》为券商创新业务的申请预留了更宽的空间,这说明在美国次贷危机下,我国管理层并未止步不前,而是勇敢地通过力推券商创新以增强其核心竞争力。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第二,《规定》表明券商必须自12月1日起方可正式申请融资融券业务。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我们预计,在此之前,证监会将以通知文件形式明确满足哪些详细条件方可申请融资融券试点业务;第三,该《规定》对融资融券的表述显示前期媒体流传的“融资融券暂缓推出”可能是一个被扭曲的传闻,但并不完全“空穴来风”,至少说明融资融券确实推出时间要晚于市场普遍预计的11月中旬或11月底;第四,如果11月券商获得申请资格条件和材料报备的要求,也不排除
  12月初很快会有第一批试点名单出炉,否则市场将很难在今年年内看到融资融券试点业务的正式展开;第五,按照有关管理层人士的解释,融资融券是可以直接申请的,但如果是股指期货经纪业务的申请,那么只有期货公司可以,而股指期货的自营则是要经过证监会的批准才能做这样的业务。这表明股指期货等创新业务推出的可能性并不能排除,我们认
  为,股指期货能否推出需要融资融券的成功试点作为市场参与各方信心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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