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可交换债券的推出是又一项支持市场的举措
中国证监会周末发布了可交换债券试行规定,允许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东以股票质押发行较低成本债券。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可交换债券的买方在一定期限后可将债券转换为标的股票。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人主要应具备以下资质:1) 公司治理良好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2) 公司最近一期末的最低净资产额不少于人民币3 亿元;3)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以及4) 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此外,为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可交换债券发行总额不得超过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的市值的70%。
对券商可能温和利好,但实际需求尚难确定
我们认为,这对中国的券商来说可能是一项温和利好,因为:1) 这说明政府将继续完善市场架构,我们认为这有利于券商的长期增长;2) 这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公司开拓了新的融资渠道,同时可能会降低新解禁股票带来的一些抛售压力;3) 这为券商提供了新的收入来源,可能会减轻股票发行市场低迷对券商投行业务的一些压力。但是,对发行人资质设定的高标准可能会限制该产品的影响,因为许多小非股东都是信用评级较低甚至没有评级的中小型企业。另外,在当前公司盈利前景黯淡的环境下,市场对这类股票挂钩债券产品的需求尚难预料。我们认为,可交换债券能否成功将取决于债券定价,需要在发行人寻求低成本融资与投资者在严峻宏观环境中希望实现较高的稳定收益之间实现平衡。
中信证券托管资产较多,可能成为主要受益者
托管资产规模较高的券商一般拥有较强的上市公司股东的客户基础,所以我们认为此类券商,例如中信证券 (600030.SS, 中性, 基于市净率的12 个月目标价格为人民币27 元),将可能成为主要受益者。鉴于中信证券2.2 倍的09 年预期市净率、尤其是其强劲的经营趋势和新业务推出带来的潜在新收入,我们认为其长期价值正在显现。如果政府继续及时实施有效的经济扶持政策,从而降低A股公司盈利增长的下行风险,我们可能对中信证券持更乐观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