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保监会拓宽保险企业的权益类投资范围
保监会于1 月8 日表示国务院批准符合条件的保险企业为1999 年以前历史存量保单开展蓝筹股投资试点。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1 月7 日,保监会批准了保险企业投资创业板股票(若对某间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则需向保监会披露)。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保险企业自主权加大,但须谨慎执行
历史存量保单指保险公司1999 年前发行的高保证利率产品,负债成本为6%左右。
保监会提到了蓝筹股投资试点的以下四项主要措施:1) 设定独立账户运行(以区别于1999 年后的保单);2) 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企业自主确定蓝筹股投资比例(目前权益类投资占总资产比例的上限为25%);3) 对独立账户投资的蓝筹股试行逆周期资产认可标准;4) 明确蓝筹股标准,即经营业绩较好、现金股息相对较高且稳定的股票。我们估测,符合条件保单的总资产规模约占行业整体规模人民币8 万亿元的10%,即8,000 亿元左右(平安:约3,000 亿元;中国太保:约1,300 亿元;其余大部分应属于中国人寿母公司而非上市公司)。假设险企增加投入10-30%的历史存量保单资产于蓝筹股,我们估测可能为A 股市场带来不到800-4,000亿元的资金流入,占当前市值的0.3-1%。
我们认为这两项政策只能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才能利好保险企业。蓝筹股投资试点可在两种情况下提高历史存量保单的投资回报:1) 保险企业具有较强的投资实力;2)中国经济保持长期可持续增长,因而蓝筹股有望提供相对较高的股息收益和资本增值。这也取决于对蓝筹股更清晰的界定。对创业板的投资给予了保险企业获益于中国成长型企业的机遇,但我们认为创业板当前估值相对较高,因此短期内吸引力可能有限。根据我们的测算,保险企业目前的权益类投资占资产的10%左右(历史存量保单没有单独的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