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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齐鲁证券-新股发行改革与优先股试点解读:金融改革稳步推进-131201

股票名称: 股票代码: 分享时间:2013-12-02 10:04:05
研报栏目: 投资策略 研报类型: (PDF) 研报作者: 罗春鹏,叶倩瑜
研报出处: 齐鲁证券 研报页数: 2 页 推荐评级:
研报大小: 170 KB 分享者: 刘****昌 我要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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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投资要点
        事件
        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推进股票发行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此外,中国政府网11  月30  日公布《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开展优先股试点。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评论:
        新股发行改革进一步厘清了新股发行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通过推动监管转型,强化市场约束,促进参与方各尽其责,为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奠定了基础。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新股发行改革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取向,明确了各参与方的独立主体责任,通过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通过增强审核标准、审核进度的透明度,通过理顺发行、定价、配售等环节的运行机制,着力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
        新股发行改革将有助于约束新股高报价、以及炒新行为:(1)平衡供需,鼓励持股满三年的原有股东将部分老股向投资者转让,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比例;(2)减持行为与发行价挂钩,如果上市后一段时间内股价跌破发行价,发行人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需要按承诺自动延长持股锁定期;(3)防止高报价,在确定发行价时,要求先剔除报价最高的10%的申购量,报价最高者不能获得配售,同时,限制网下配售的投资者家数;(4)引入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机制,按照事先公告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强化网下报价约束机制,改进网上配售方式;(5)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在网上申购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披露每位网下投资者的详细报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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