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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海通证券-点评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对债市冲击有限-131201

股票名称: 股票代码: 分享时间:2013-12-02 14:57:25
研报栏目: 债券研究 研报类型: (PDF) 研报作者: 姜超,倪玉娟
研报出处: 海通证券 研报页数: 5 页 推荐评级:
研报大小: 518 KB 分享者: zsh****lin 我要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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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预计我国优先股发行的行业将主要集中在银行、电力、工程机械、大型建筑企业、煤炭企业、大型发电企业等资产负债率较高、希望优化现有股权结构的大型蓝筹上市公司,尤其是银行业。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优先股发行将帮助银行改善现有的融资困境。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由于缺乏一级资本工具,目前中国银行业核心一级资本完全由所有者权益构成,低于1  倍的市净率导致银行面临股权融资困境。优先股发行将为银行开辟新的融资渠道,从而有效降低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并减轻普通股股权融资压力。另外优先股性质决定其融资成本低于股权、高于债权,美国优先股股息率在6%到9%之间,12年上市银行平均ROE为21%,  融资成本优势进一步增加了优先股对于银行的吸引力。  根据美国的经验,优先股债性特征强,债牛股熊时,优先股发行规模较大,如2008年;反之股牛债熊时,优先股发行规模也会减小,如2009-2011年。我国目前债市疲弱,股市相对较好,不适合大规模发行优先股,预计试点时优先股规模不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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