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慧博手机终端下载!
位置:首页 >> 行业分析

银行业研究报告:招商证券-银行业关于银行开展优先股试点的点评:政策利好超预期,估值回升将发力-131201

行业名称: 银行业 股票代码: 分享时间:2013-12-02 11:22:39
研报栏目: 行业分析 研报类型: (PDF) 研报作者: 肖立强,罗毅,邹添杰
研报出处: 招商证券 研报页数: 4 页 推荐评级: 推荐
研报大小: 634 KB 分享者: lin****123 我要报错
如需数据加工服务,数据接口服务,请联系客服电话: 400-806-1866

【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事件:11  月30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46  号文),决定开展优先股试点,对优先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优先股的发行和交易、组织管理和配套政策作出相应规定,并对银行发行优先股设臵部分例外条款。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点评:    银行不论上市与否均可发行优先股,大幅减轻对二级市场压力。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指导意见不仅同意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还同意非上市公众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意味着在银行去杠杆进程中,不论上市与否,均可通过发行优先股补充资本水平,极大程度降低银行资本补充对二级市场的压力。同时指导意见指出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适用证券法规定,非上市公司的优先股发行条件由证监会规定,为优先股发行清除了法律规章制度障碍。从媒体报道到管理层表态,  再到国务院出台指导意见,银行试点优先股发行推进快捷高效,短期内或将落实到执行层面,盈利和分红稳定、资本水平较低的上市银行有望拔得头筹。    
        对银行优先股股东的权利和发行作出例外规定,切实提高银行的抗风险能力。指导意见对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资本的例外规定表现在两个方面:①发行人可以在未完全支付所欠股息的情况下回购优先股;②在考虑资本水平的情况下,对税后可分配利润中的股息支付和未足额支付股息的差额部分累积问题可以另行规定。据此我们可以看出,银行以发行优先股补充资本为目的的情况下,  并不一定必须及时、足额支付优先股股息,从而切实提升银行吸收非预期损失的能力,从而做到优先股真正为补充资本所用。但由于银行优先股可能存在削弱优先股股东权利的例外规定,其股息成本或高于一般优先股的水平。    
        投资优先股的优惠政策将刺激投资者参与的积极性,提升优质银行的吸引力。指导意见规定,企业投资优先股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免税;社保和企业年金投资优先股的比例不受现行证券品种投资比例的限制,具体政策另行规定。我们认为,税收优惠政策将激发企业的投资热情,  而放开社保和年金的投资比例限制将大幅拓展优先股的市场容量。从往年优质银行6%左右的股息收益率来看,相较于各种固定收益债券,优质银行股的优先股股息率将表现出更为显著的吸引力,而银行未来几年仍在15%以上的ROE  表明,通过优先股补充资本对普通股股东和优先股股东是双赢的举措。    
        优先股有望助力优质银行抓住变革机遇做大做强,银行股长牛格局开启。指导意见规定,优先股可以作为并购重组支付手段,可以针对优先股股东和普通股股东提出不同的收购条件。我们认为,未来几年金融市场化改革将深度推进,  战略领先的优质银行有望抓住机遇,通过并购重组经营不善的金融机构做大做强。而优先股作为双赢的融资工具,可着力降低优质银行在面对行业整合机遇时的资金压力,同时对优先股股东和普通股股东的差异化收购条件也将降低银行的整合成本。我们认为银行股长牛格局已经开启,优先股发行有助于估值水平回升,优秀银行未来3  年回到2  倍PB,强推平安、民生,兴业。  

推荐给朋友:
我要上传
用户已上传 11,410,411 份投研文档
云文档管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反馈建议 招贤纳士 合作加盟 免责声明
客服电话:400-806-1866     客服QQ:1223022    客服Email:hbzixun@126.com
Copyright@2002-2024 Hibor.com.cn 备案序号:冀ICP备18028519号-7   冀公网安备:13060202001081号
本网站用于投资学习与研究用途,如果您的文章和报告不愿意在我们平台展示,请联系我们,谢谢!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06-1866 举报邮箱:hbzixu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