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业每日要闻回顾
安徽省41 种药品执行最高零售价
安徽省物价局发布消息称,11 月10 日起,41 种药品执行最高零售价格。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此次公布的药品,涉及胶囊、注射剂、分散片、片剂等多种剂型。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据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的通知》有关规定,物价部门将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10 月份申报的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进行了审核,公布此次碘海醇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附表备注栏没有标注说明的,为统一最高零售价格;有标注说明的限符合标注内容的企业执行。
该则通知价格自2013 年11 月10 日起执行,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价格时,一律按本次制定的价格执行,不得超过此次公布的价格。对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今后国家有新的价格政策按新政策执行。(中安在线)鞍山17 家公立医院实现药品集中采购
“对公立医院用药采取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改革后,实现了政府、医院、企业、患者共赢。”鞍山市副市长王忠哲说,全市通过构建“集约式采购,第三方结算,供应链优化,阳光化运行”药品采购新模式,既减轻了患者负担,又很大程度斩断药商与医生之间的利益链,遏止了医生多开药、开大处方行为,预防了腐败。
招采分离是此次鞍山药品采购改革一大突出特点,其目的是防止出现新的采购腐败。负责招标的是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采购的是公立医院集中采购结算中心。到目前,全市已进行两次招标,共有734 家药品生产企业和42 家配送企业中标,比招标前分别减少441家、108 家。药品年采购量约为5.277 亿元,采购覆盖率约为70.9%。国药等5 家有实力的配送企业已占整个鞍山市场份额的70%。(东北新闻网)发改委或酝酿低价药品目录
发改委酝酿出台低价药品目录,上月已将相关征求意见稿以传真形式发给各省价格主管部门。这份名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文件显示,890 个品种剂型纳入低价药品清单,对这些品种,发改委计划取消原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改为只限定日使用费用(即化药3 元以下,中成药5 元以下),生产企业在该范围内根据成本和市场况自主定价,报销售地区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低价目录的出台将对普药产品形成总体利好。一位华南地区上市公司招标负责人也表示,“低价药品目录可能在有些地方做试点,这样就会有大批原先不愿生产这些低价品种的药企复活”。“进入低价药清单的药品对零售价有保护作用,对生产企业是个好事”。然而,据上述企业人士透露,卫生部门、人社部等部委应未直接参与此次低价目录的制定,所以,各地药品招标后对上述普药品种的价格是否提升仍不明朗。(大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