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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江南证券-《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规定》解读-080905

股票名称: 股票代码: 分享时间:2008-09-08 09:36:58
研报栏目: 债券研究 研报类型: (PDF) 研报作者: 赵侠
研报出处: 江南证券 研报页数:   推荐评级:
研报大小: 359 KB 分享者: wan****iu 我要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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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  尽管可交换公司债的推行对于疏通大小非减持的渠道,缓解二级市场压力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利好作用十分有限。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  符合可用于交换的上市公司股票资质的股票占到A股公司三分之二的比例。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涉及的股票范围广,限售股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大多数都具备可交换的条件。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推行,对于符合发债资格的股东而言,多了一种金融资产流动性管理方式。这种方式能够缓解直接在二级市场交易对于股价的打压,以及大宗交易市场做为股票资产出售的困难。对于大小非减持是一个比较好的途径,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  首先,管理层出台大小非减持系列政策的目的是维持股市稳定。但是,大小非减持并非本轮股市下跌的主因,而是宏观经济周期景气转换,大小非减持只是加剧了下跌的趋势。大小非减持是宏观紧缩政策之下企业流动性收缩的一个结果。上市公司利润仍没有见底,股市的估值也就很难见底。因此,从这个层面来看,此次政策出台并不能解决股市下跌的根本问题,也就很难说得上重大利好。其次,解禁股减持的主力军是小非,对于发债主体的要求会将很多小非拒之门外。
  整体来看,此次政策的出台并不能解决股市下跌的根本问题,而对于小非减持的限制作用也很有限。因此,对于市场起到的利好作用是形式大于实质,不能寄予厚望。这一政策出台对于券商股将是一个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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