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10 月11 日,为加强商业银行进行流动性管理,避免无法正常兑付的风险,银监会起草并公布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对11年公布的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订。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要求自2014 年1 月1 日起正式施行。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平安观点:
修订充分结合中国目前的流动性情况,是巴三国际监管标准的延伸
背景:巴三中首次创建了全球统一的、可计量的流动性监管标准,突出了流动性风险监管的重要性。两大指标主要包括:1)短期监管指标(LCR—流动性覆盖比率)和2)长期监管指标(NSFR—净稳定融资比率)。我们认为,本次银监会流动性管理办法是在巴三的框架下银监会对我国银行业现有的流动性监管框架进行的定量及定性监管延伸。但此次修订稿明显显示出监管层充分听取银行反馈并吸取6 月流动性危机之后,考虑到目前中国银行业特定情况,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流动性错配的合理性。这有助于在稳定的流动性环境下,进一步完善我国银行业流动性风险监管框架。新版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了流动性风险的定义;2)提出了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的整体框架;3)定量规定了LCR、存贷比、流动性比例三项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4)明确了《办法》的适用范围、实施时间及过渡期安排。
相比 2011 版征求意见稿在监管指标计算及达标安排上有所放松
对比2011 年发布的流动性征求意见稿,我们发现新版在指标设定上有所放松,主要方面:1)取消了银行达标压力较大的NSFR,同时LCR 达标期从2013 年底放宽到2018 年,并给予过渡期安排。在 2014-17 年的过渡期内,LCR 只需分别达到60%、70%、80%及90%;2)在计算LCR 时允许资产规模小于2000 亿元的城商行和农商行可以不适用监管要求;3)放宽了构成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的要求,并放宽了对现金流出折算率的设定。同时增加了存款保险制度设立后的制度对接;4)允许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在压力情况下低于监管标准。
估算三大流动性指标已基本满足监管要求,达标压力不大
就此次设立的3 大流动性监管指标来看,存贷比和流动性比例已在具体实施过程之中。
对于新引入的LCR,旨在确保商业银行在设定的严重流动性压力情景下,能够保持充足的、无变现障碍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并通过变现这些资产来满足未来30 日的流动性需求。计算过程为优质流动性储备资产与未来30 日现金净流出量的比值。分子部分优质流动性储备资产主要是现金、超储、国债央票等变现能力较强的债券投资;分母部分现金净流出量是指在流动性覆盖率所设定的压力情景下,未来30 天的预期现金流出总量与预期现金流入总量的差额。主要是存款、同业净融资、表外承诺等。根据我们测算,截至2013 年中期,上市银行平均LCR 为227%,高于监管100%的达标线,大行的指标测算结果要明显高于股份制银行及城商行。分银行来看,股份制中的华夏、兴业、光大和民生相对较低。
板块影响:监管放松利好银行股估值水平提升,流动性压力略减
我们认为,由于对比前一版征求意见稿监管指标呈现明显放松,银行已基本达标。因此我们认为此次正式实施对银行现行经营影响有限。逐步推进后有助于银行资产负债表的长期稳健。我们依然偏好业绩增速领先,经营模式灵活的兴业以及配股完成后的招行。
风险提示:经济下行预期可能带来的资产质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