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自贸区内金融业自由度提升
事项:中国政府网报道了国务院印发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其中涉及推进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内容主要包括:加强金融制度创新和增强金融服务功能。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9 月29 日,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区正式挂牌。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同时银监会发布《关于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40 号,以下简称通知),对金融机构及业务的准入条件做出了规定。
评论:自贸区内金融业自由度提升,静待细则完善,对银行业影响中性。
根据国务院的整体方案规划,自贸区内金融机构市场开放程度基本和国际接轨,金融自由度有所提升。所确定的原则性政策包括:1) 自贸区内人民币利率/汇率的价格管制取消,由市场决定金融产品价格;2) 为促进贸易投融资便利化,允许企业在境内外市场进行跨境操作,由此带来相应外汇管理制度改革。3) 深化跨国公司总部资金汇集中心运营管理试点;4) 推动金融机构落户数量,并允许建立国际交易平台。5) 持续多种金融产品的试点发展。目前金融改革细则暂缺,预计随着自贸区建设的持续推进,将不断完善。就银行各项业务来看,结合《通知》规定,自贸区内银行业跨境业务范围在融资和投资角度分别包括但不限于:1) 宗商品贸易融资、全供应链贸易融资、离岸船舶融资、现代服务业金融支持、外保内贷、商业票据等;2) 跨境并购贷款和项目贷款、内保外贷、跨境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业务、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等。这些业务在跨境服务中属于常规业务范畴。区内银行的服务范围又主要是区内企业和个人,离岸金融业务允许 “符合条件的银行” 开办。因此自贸区金融领域方案短期内对银行业影响偏中性,自贸区对中资银行参与国际竞争提供的实验田,形成长期制度利好。
金融自由化程度弱于开放市场,套利资本监管困难成为政策推进掣肘。我们认为金融政策基本符合预期,遵循贴近服务自贸区内实体经济活动和服务投资贸易便利化的原则,金融服务开放程度与自贸区定位相一致,但金融开放程度弱于自由化程度较高的香港、新加坡市场。主要在于 “一线放开、二线高效管住” 的总原则下,自贸区内金融机构所提供的服务类似离岸金融市场,受管制程度低;而在监管方面,由于中国金融市场自由化程度相对偏低,“二线” 如何防止套利资本运动尚存在困难。比如规划提及“在试验区内实现金融机构资产方价格实行市场化定价”,而资产方自由定价与目前境内利率政策完全一致,负债方利率改革仍为渐进式用以控制自贸区内外的套利行为。目前的监管措施将使用分离账户方式,难以完全避免套利资金运动。如媒体披露自贸区内银行将受理企业FTA (自贸区企业可在上海开立账户)、FTN (境外居民账户)、FTI (境内居民账户) 三类专为自贸区业务创新新设的账户,后两类账户申请者必须是自贸区企业的员工或发生劳务关系 (个体经营者,比如律师),但企业的注册和员工的劳务行为可能结构复杂难以控制。
自贸区将带动上海金融中心建设,对香港金融业务产生部分替代。上海具有良好的在长三角地区腹地优势,且各类金融业务相对成熟,自贸区建设将带动上海金融中心建设,由此可能对香港金融业务产生部分替代。我们预计自贸区内跨境业务金融机构将大量增加,外币同业存放业务发展,外汇结算量快速增长,金融产品尤其是衍生品期权期货的种类也将更为丰富。相比较香港金融机构,港币业务约占其业务总量的一半左右,离岸外汇资金在香港金融机构业务占比超过了50%的贡献,而目前上海地区离岸金融业务基本为零,发展空间广阔。